年齡不是“免死金牌”!警方通報:朱某(男、74歲),刑拘

近日

在上海靜安區曲沃路菜市場

人們忙著買菜講價時

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

引起注意

3月15日上午9時許

劉女士正專注挑選蔬菜

全然未覺身後一道貪婪的目光

早已鎖定了她

一名男子拿著報紙悄然靠近

看似正在隨意地翻閱報紙

就在劉女士翻揀蔬菜的間隙

男子伸手探向她的隨身口袋

嫻熟地扒走錢包

男子得手後

立刻一頭扎進附近的花壇中

將贓物藏匿起來

劉女士發現

自己的黑色錢包“憑空蒸發”後

立即報警

三泉路派出所民警

隨即開展影片追蹤與街面布控

僅用不到30分鐘

便將逃竄至附近花壇的

嫌疑人朱某抓獲

朱某對扒竊行為供認不諱

主動交代將盜竊所得的錢包

藏匿在臨近路口的一處花壇內

民警追回全部被盜財物

據瞭解,74歲的嫌疑人朱某並非初犯,此前曾多次盜竊,如今再度涉案旅遊雖然涉案金額僅兩百多元,但屢犯從重。

目前,朱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旅遊

網友評論

有網友表示旅遊

“不因對方年紀大就和稀泥旅遊

給民警點個贊旅遊!”

也有網友認為

“對這樣的慣犯一定要嚴懲旅遊!”

有網友調侃道旅遊

他以為當年抓他的民警都退休了

沒想到新民警完美接班

對有人疑問的

“是不是年紀大就不抓了”旅遊

網友科普旅遊

觸犯刑責旅遊,不管多大年齡都會被追究

14週歲以上未成年人及70週歲以上老年人

年齡不再是“免罪金牌”

新修訂的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對行政拘留的執行年齡限制作出重要調整旅遊

原法律第二十一條規定,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,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:(一)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;(二)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,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;(三)七十週歲以上的;(四)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旅遊

新法新增第二款,明確前款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三項規定的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、影響惡劣的,或者第一項、第三項規定的行為人在一年以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,則不再豁免執行行政拘留旅遊

歡迎關注

來源旅遊:新民晚報、警民直通車上海、新聞坊、觀察者網

編輯旅遊:任子劍 責編:崔平 監製:閆繼偉

🌐 /

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,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,請與我們聯絡刪除。聯絡郵箱:[email protected]

本文連結://m.whnzzy.com/post/23470.html

🌐 /